部主导,我只做两件事:一,提供事实材料;二,把事实材料归档并形成证据索引,便于核验。这是项目风险控制的组成部分,不是调查。”
法务专员冷冷插话:“但你向安全部提出门禁、网络轨迹、IM在线状态等请求,这些都属于调查动作。”
周砚不急不躁:“我提出的是‘补证请求’,不是‘定罪调查’。补证请求的合法性来源于项目事故风险评估:302异常登录导致我账号保护模式触发,曾直接中断项目交付通道;外联信息疑似外泄导致恐吓短信出现,属于对项目交付的现实威胁。公司如果不补证,追溯结论就会停留在‘无法锁定’,风险就会反复发生。补证是组织自保,不是个人猎巫。”
他停顿了一秒,补上最关键的一句:“如果公司认为补证请求不应由我提出,可以。请明确由谁提出、何时提出、补证范围是什么,并在纪要里写清楚。否则风险事件持续存在,影响交付节奏,责任不能落到执行人身上。”
这句话像把门关上:要么你们接手补证并写明责任,要么你们默认我提出补证的必要性。对方想让他闭嘴,就得先把责任接过去。
信息安全代表明显开始不自在。他翻了翻“风险点清单”,终于抛出他们准备好的核心攻击:“我们发现你的账号在共享盘里创建了多个‘追溯’相关目录,存在‘收集敏感信息’的嫌疑。尤其是你归档了门禁、访问日志、短信截图,这些都属于敏感数据。你有没有获得公司授权?”
周砚没有被“敏感信息”吓住。他把梁总那条“追溯专项说明草案”邮件打印件放到桌上,指尖点在梁总要求他“整理事实材料”的那行字上:“这是授权。梁总明确要求我整理事实材料并补充专项说明。归档的目的不是收藏敏感信息,而是形成可审计证据链。所有归档都在公司共享盘、最小权限范围、用于项目事故风险评估与追溯核验。短信截图我做了加密相册存放,未在共享盘公开,并已向梁总报告。这是最小化处理。”
阿远的眼神在那封梁总邮件上停了一瞬,脸色微不可察地沉了下去。周砚看得清楚:对方最怕的就是梁总的纸。
HR主管试图重新把矛头对准“个人信息承诺”:“那我们回到承诺书。你坚持写工具清单,这点梁总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