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入系统,就会变成对手无法控制的变量。
13:12,办公室传来低低的骚动。
有人在走廊里小声说:“听说王远宁那台电脑被封存了,安全部的人直接去她工位拔线,还让她去谈话。”
另一个声音更轻:“她不是阿远的助理吗?怎么会牵扯到服务台跳板机?”
周砚没有参与任何议论。他只做了一件事:把“封存”这个动作纳入自己的合规时间线——因为封存意味着证据链开始从纸面走向实物,而实物证据一旦在手,推诿就会变得困难。
13:40,周砚把二次预约材料的预览版发给王珊,同时强调:“此为预览,14:00正式版将附哈希与抽查样本,便于领导复核。”
14:00整,正式邮件发出:
主题:《熙湖云庭二次预约推进日报(D4)+48h链路执行抽查样本(口径固化,可复核)》
正文依旧三段,硬到没一丝情绪:
“1)D4二次预约推进数据(保守口径)与时间段分布已附,含口径说明与去重规则;
2)48小时链路执行抽查样本已附(含话术与隐私告知执行截图),确保合规可审计;
3)今晚将继续以‘证据包分批推送+10分钟答疑’推进二次预约确认,动作项与责任人已固化,进度不滞后。”
发送成功截图归档,哈希记录更新。
14:22,王珊回复:“领导认可。你们的抽查样本很加分,说你们不像营销团队,像做审计的。继续按这个节奏走。”
周砚盯着这句评价,心里没有任何得意,反而更谨慎——当甲方的认可越来越明确,对手的动作只会更激烈。
15:06,梁总把周砚拉进了一个临时群:“302事件处置组”。群里除了梁总、法务、信息安全部、IT负责人,还有供应商对接经理,甚至还有一位公司内部审计的同事。
梁总在群里直接发了核验纪要的要点,并下达动作指令:
“1)王远宁设备封存完成后,18:30前出具初步分析摘要(仅结论不含敏感字段);
2)服务台跳板机远程会话来源端资产编号已明确,需核验该设备当时使用人是否为王远宁本人;
3)供应商需提供王远宁与服务台外包工程师王某的协作证明材料(电话录音/工单系统访问/驻场区域监控可用性说明);
4)法